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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交京纬云造价(营改增版)正式发布

发布者:中交京纬 发布时间:2016-05-14点击:2746

《中交京纬云造价》营改增升级说明

调整依据:

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》(交办公路[2016]6号文)(以下简称:营改增方案)。

下载地址:

中交京纬云造价(营改增版)

操作方法:

1、官网下载《中交京纬云造价》(营改增版)并安装;

2、新建项目:在《中交京纬云造价》(营改增版)项目管理界面,按照《中交京纬云造价》新建项目的操作方法,并选择相应的营改增计价依据即可;

3、历史数据转换:将历史数据导入云造价后,在项目管理界面选中所需转换的分段造价文件,然后在右键工具栏中选择【文件转换】—【营改增文件】。

升级内容:

1、增加12部颁估算计价依据(营改增);

2、增加08部颁概算计价依据(营改增);

3、增加08部颁预算计价依据(营改增);

4、增加(09清单)08公路工程清单计价依据(营改增);

5、12部颁估算、08部颁概算、08部颁预算、(09清单)08公路工程清单等历史数据文件的营改增转换功能。

注意事项:

1、关于《中交京纬云造价营改增过渡版》中材料单价,如当地已发布新的信息价为税前价格,则直接按新价格填入软件;如暂无发布,需客户手工在excel中除税后再填入软件。各类材料的税率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相关规定。

2、由于目前仅交通部发布了营改增相关调整文件,各省现暂时未发布正式发文,故待其发文后软件会同步更新各地相关计价包或费率等补充标准。

      3、由于交办公路[2016]66号规定“对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、概算、预算的编制和管理,应按本方案执行。未涉及到养护项目,所以云造价各地养护软件暂不做调整,待相应文件发布后再做更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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